两江新区教育局致家长的一封信
两江新区教育局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增大,各类无证培训机构以及无证幼儿园日渐增多。近年来,部分培训机构因办学定位不准确、经营不善、盲目扩张导致破产停止办学,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害了群众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此,教育行政部门特就有关风险防范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择合法培训机构。对于在校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教育行政部门是不提倡让学生再接受校外教育培训的,但培训作为一种市场行为,教育部门也尊重家长的选择。为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在确定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前,与学员就读学校的班主任沟通并咨询相关政策,同时选择具有合法举办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凡是教育文化类、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必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依法登记。
二、按学期(课时)缴费。市政府第281号令《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3条明确规定,培训机构“按学期或者教育培训周期收费的,预收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按课时收费的,预收费最多不超过60个学时”。由于培训费是培训服务的预付款,如果不按照这一规定缴费,一旦培训机构经营不善,发生既无法退费又不能完成未上课时而终止办学时,学员家长就必须自己承担相应损失。因此,请您务必按学期(不超过6个月)或学时(不超过60学时)缴纳培训费用。如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您一次性缴纳几年培训费,请您立即向当地区县有关部门举报。
三、签订公平培训合同。根据《办法》第22条关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与教育培训对象或者其监护人签订书面培训服务合同”的规定,为保障您的合法权利,您应当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四、采取正当手段维权。根据《办法》的规定,我市培训机构实行“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当您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建议您第一时间和该培训机构所在的区县审批部门取得联系,请该培训机构的审批部门出面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办法》第33条的规定,培训机构未与培训对象签订书面培训合同、未将所收培训费存入培训费专用存款账户的,以及违法违规招收学员的,由培训机构审批机关查处的相关规定,凡是涉及此类违法违规举办培训的行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根据《办法》第34条关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使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诱骗教育培训对象或者其监护人交纳培训费用,或者收取未向社会公示的任何费用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处罚”的规定,涉及跨学期收费等收费方面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区县价格主管理部门报告;根据《办法》第17条第4款关于由民政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依法进行查处”,以及第18条第4款关于由工商部门 “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经登记擅自从事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规定,如对方涉嫌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从事培训业务,或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营利性培训活动,以及有公司执照但超范围从事培训业务的,建议家长按相关法规向当地民政部门或工商行政部门举报。
五、无证幼儿园更是存在诸多问题:1. 办学场地狭窄: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及《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幼儿园场所应符合规划布点,园舍面积、户外场地、绿化面积等须达到国家标准。无证幼儿园多是租用居民住宅或商业门市,达不到设置标准,而且户外活动场地狭小,甚至多数无证幼儿园根本没有户外活动场地,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 2. 设施设备简陋不足:大多数无证幼儿园教学游玩设施和教学设备极其简陋,幼儿玩具和幼儿图书极少,无法满足保教保育的需要。3. 食堂条件较差:大多数无证幼儿园食堂多为居家厨房,没有专门的食堂和专门的食堂设施,加之面积窄小,卫生条件差,无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幼儿餐饮安全与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严重影响了幼儿身体发育和身体健康。4. 师资力量薄弱:大多数无证幼儿园教师人数少,且从事教学的教师多数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缺少正规的教育和专业的培训,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5. 安全隐患突出:无证幼儿园大多位于居民楼底楼,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一是存在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二是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三是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由于空间狭小,一旦出现险情,容易发生踩踏事件;四是存在疾病卫生安全隐患,由于幼儿较多,一旦发生流行传染疾病,则传染迅速,难以控制,其后果难以想象。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呼吁各位家长,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同时欢迎各位对新区教育监督管理,如发现培训机构及幼儿园有违法违规现象,请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
市场监管局:(物价)曾老师67398950
(工商)杨老师67573902
社会保障局(民政):薛老师63415279
教育局:何老师67463565 潘老师67463269
附件:1. 已取得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及幼儿园
2. 已取得筹设资格的培训机构及幼儿园
3. 由工商登记管理的教育培训机构
4. 由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职业培训学校
(原文件包括附件内容均在最下面的下载文件里)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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