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更加多元化、个性化。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教育需求,各类培训机构应运而生。与此同时,不少无证培训机构趁机混入市场,违规办学存在较大安全及资金风险,损害到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严重扰乱了民办教育市场秩序,严重降低了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为此两江新区教育局特就有关风险防范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择合法培训机构。从尊重教育规律,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的角度,教育部门不提倡让学生接受校外文化科目教育培训。为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害,建议您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
凡是从事中小学生文化科目培训的机构,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收费备案公示牌》等证照,且应公示在培训机构办学场所醒目处;各证照应在有效期内,且载明的办学地址、办学内容等与实际相符;分支机构也应取得相应证照;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且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机构只需在市场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即可。
二、按照规定收费。根据相关规定,培训机构收费应当明码标价,开具正规发票,按期收费,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由于培训费是培训服务的预付款,如果不按照这一规定缴费,一旦培训机构经营不善,发生既无法退费又不能完成未上课时而终止办学时,会给家长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如发现培训机构有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跨学期、跨学年缴纳费用的,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强行集资、组织培训贷等违法行为的,应高度警惕,予以拒绝。并请您立即向当地区县有关部门举报。
三、签订公平培训合同。为保障您的合法权利,您应当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样本附后)。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签订合同也是维护自身权益,保障培训质量的最重要手段。
四、警惕招生欺诈。不相信任何以提供中小学内部指标、组织内部测试、入读名校等手段收取高额费用的各种承诺。政策上,不允许中小学校与教育培训机构勾联,实施招生行为,希望家长予以高度警惕。
五、采取正当手段维权。当您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未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有异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可请主管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建议家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培训机构在教育教学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教育局反映;如培训机构使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诱骗教育培训对象或者其监护人交纳培训费用,或者收取未向社会公示的任何费用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局反映。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呼吁各位家长,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同时欢迎各位家长对新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如发现培训机构有违法违规现象,请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
市场监管局登记的非文化科目类培训机构投诉电话:12315
教育局审批的文化科目类培训机构投诉电话:67463269
两江新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